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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格里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
为保证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县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云南省劳动执法年审办法》的规定,现将2007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审时间:2008年5月6日至6月10日。 二、年审对象:1、在香格里拉县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以及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的个体经济组织;2、县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下属的各类事业单位;3、经县人民政府以及县属各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非企业单位。 三、年审内容:主要审查用人单位在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重点审查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招用工情况、规章制度制订情况、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履行情况、职工工资支付情况。 四、年审方式和步骤:本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采取用人单位自查和我局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审期间,用人单位先到我局劳动保障服务大厅(长征路南段原康巴酒店大厅)领取年审资料,然后如实填写年审台帐、认真准备需报送的相关材料,最后在规定的年审期限内报我局执法年审办公室进行审查。 五、报送主要材料:用人单位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时,必须如实填写《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台帐》,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各类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需提交: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2、上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手册》; 3、员工花名册一式5份; 4、2008年4月份工资发放表2份; 5、规章制度复印件1份; (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非企业单位需提交: 1、上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手册》; 2、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花名册一式2份。 下载: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台帐(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适用) 六、相关事宜: 1、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必须从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年审登记。
2、逾期或不参加劳动执法年审的用人单位,我局将根据《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连续两年以上不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的将从重处罚。 联系电话:8224148、 8230803 电子邮箱:xgllfzjc@163.com 香格里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
香格里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887-8230802 香格里拉县劳动力市场 0887-8231105 8222979 |
地址:迪庆州香格里拉县长征路南段(原康巴酒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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