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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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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县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云南省劳动执法年审办法》的规定,现将 2006 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审时间: 2007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 二、年审对象: 1 、在香格里拉县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 2 、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或用工 7 人以上的个体经济组织; 3 、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4 、各乡(镇)人民政府; 5 、各乡(镇)卫生院、中心完小; 6 、经本县批准设立的各类非企业单位。 三、年审内容:主要审查用人单位在 2006 年 1 月 1 日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重点审查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招用工情况、规章制度制订情况、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履行情况、职工工资支付情况。 四、年审方式和步骤:本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采取用人单位自查和我局劳动执法年审办公室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审期间,用人单位先到我局劳动保障服务厅(长征路南段原康巴酒店大厅)领取年审资料,然后如实填写年审台帐、认真准备需报送的相关材料,最后在规定的年审期限内报我局执法年审办公室进行审查。 五、报送主要材料:用人单位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时,必须如实填写《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台帐》,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各类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需提交: 1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1 份; 2 、上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手册》; 3 、员工花名册一式 5 份; 4 、 2006 年 12 月份工资发放表 1 份; 5 、规章制度复印件 1 份; 6 、使用农民工的用工单位还需提交农民本人近期免冠 1 寸相 1 张和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非企业单位需提交: 1 、上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手册》; 2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花名册一式 2 份。 六、相关事宜: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必须从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 30 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年审登记。 对逾期或不参加劳动执法年审的用人单位,我局将根据《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处以 5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款,对连续两年以上不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的将从重处罚。 联系电话: 8224148 、 8230803
香格里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 〇〇 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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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887-8230802 香格里拉县劳动力市场 0887-8231105 8222979 |
地址:迪庆州香格里拉县长征路南段(原康巴酒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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